国家承认的学士或硕士毕业文凭

以下列表中的所有文凭必须通过高等教育的第一阶段、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,学业完成后将被授予学士、硕士或博士学位

学士学位

根据教育法D612-32-2D612-32-5条例的相关规定,以下列表中的所有文凭必须通过高等教育的第一阶段,此阶段学业完成后,将被授予学士学位 以下文凭均为学士学位文凭,文凭持有人均享有学士学位所赋予的充分权利:

  1. 学士文凭;
  2. 职业学士文凭;
  3. 医学专业文凭、药学专业文凭、牙医学专业文凭和助产学专业文凭;
  4. 在公共健康法第D.636-39条中提及并由D. 636-70 à D. 636-72条所规定的文凭:
    • 4-1、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高级技师文凭;
  5. 建筑学学习文凭:在R. 672-5条款中提及并由R.672-7至R.672-14条款所规定。
  6. 圣西尔军校军事文凭:根据D.675-19至D.675-20条款所规定。
  7. 法国国立民用航空学校民航飞行员文凭、安全管理与航空开发文凭;
  8. 由以下大学所颁发的文凭:
    • 8-1 由巴黎第九大学根据2004年2月26日第2004-186号法令第3条规定颁发,并且该文凭已列入法国高等教育部拟定的名单中。2004年2月26日第2004-186号法令规定设立巴黎第九大学
    • 8-2 由巴黎科学与文联大学根据2015年4月10日第2015-408号法令第4条规定颁发,并且该文凭已列入法国高等教育部拟定的名单中。2015年4月10日第2015-408号法令批准成立巴黎科学与文联大学。
  9. 完成国立高等海事学院机械人员初期培训课程后,获得值守驾驶员文凭和8000千瓦总机械师文凭;
  10. 2016-2017学年结束后颁发的视觉矫正师资格证书。

以上文凭由国家定期进行评审。

硕士学位

根据教育法D. 612-34 à D. 612-36-4的相关条例规定,以下文凭必须通过高等教育的第二阶段,此阶段学业完成后,将被授予硕士学位。

  1. 硕士文凭;
  2. 深入学习文凭或高等专业学习文凭;
  3. 根据 L. 642-1 条款,有资质的院校颁发工程师文凭;
  4. 由以下大学所颁发的文凭:
    • a)由巴黎政治学院所根据2016年1月18日第2016-24号法令所颁发,并且此文凭已经列入法国高等教育部所拟定的名单中。
    • b)由巴黎政治学院根据法律D.741-10条款规定所颁发,并且此文凭已经列入法国高等教育部所拟定的名单中。
    • c)由巴黎第九大学根据2004年2月26日第2004-186号法令第3条规定颁发,并且该文凭已列入法国高等教育部拟定的名单中。2004年2月26日第2004-186号法令确定设立巴黎第九大学;

以上文凭由国家定期进行评审。
此外,那些由国家颁发的同等水平的硕士文凭,在通过国家定期评审后,经过院校所属部委与国家教育和研究委员会同意,被列入法国高等教育部拟定名单中,其文凭持有人享有硕士文凭所赋予的充分权利。

  1. 医疗健康类文凭:
  • a) 2015-2016学年度结束后颁发的医学深入学习文凭;
  • b) 2014-2015学年度结束后颁发的药学深入学习文凭;
  • c) 2014-2015学年度结束后颁发的牙医学深入学习文凭;
  • d) 2014-2015学年度结束后颁发的国家助产士文凭;
  • e) 2017-2018学年度结束后颁发的正音科医生资格证书。

博士学位

根据法国博士教育相关的2006年8月7日法令,博士学位由法国承认的博士生学院授予给博士生。点击查看法国273所博士生学院目录。